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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政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0-11-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政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12月30日在政和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次会议上

政和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李立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政和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立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提出的更高要求,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以大局为导向,持续服务政和高质量发展

1、聚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一是重视线索排查。通过排查控申举报信访件、在办案中制作专项讯问笔录、约谈在押人员等方式,发现并移送涉恶案件线索5条,对3起可能涉恶的在办案件要求公安机关继续侦查。二是强化办案质效。成立由院领导


为组长的四个办案组,加强对案件的办理、指导、协调。高效灵活召开公检法“小三长”联席会,做到疑难、复杂案件一案一会商,批捕涉恶案件1件1人,起诉3件20人。对周某某等7人恶势力团伙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破坏生产经营犯罪快捕快诉,坚决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三是营造斗争氛围。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融合至平安建设、检察开放日、法治宣讲等工作中,发放宣传手册近2000份,公开重要案件信息2件。

2、倾力守护政和绿水青山。一是严惩生态犯罪。起诉滥伐林木、非法狩猎等生态资源犯罪18件27,引导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起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犯罪二是实地以案释法。针对毁林犯罪多发的情况,就4起案件分别到石屯镇长城村、杨源乡杨源村,开展实地庭审公诉2次,加强对案件性质、认罪认罚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宣传,促使7名毁林违法人员主动投案,达到了办案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三是抓实生态修复。督促开展补植复绿①3件,支付生态修复金7.8万元。积极探索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②,对张某某等5人非法狩猎犯罪依法启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四是保护河流生态。针对部分制砂企业河道排污、倾倒废渣、占地采砂、手续不齐全等问题,向河长办发出检察建议,促成河长办牵头成员单位全面开展摸排整改。

3、全力保障民营企业发展。一是主动开展服务。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与县工商联建立服务民营企业沟通联系机制,共同深入同心、鹤岭、铁山工业园区走访民企、送法入企;组织了服务非公经济发展座谈会、“检察护航民企发展”开放日等活动。二是平等依法保护。制定《关于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相关程序规定的意见》,依法办理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件2起;审慎把握企业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界限,在办理一养猪企业非法占用林地案件时,综合考量犯罪嫌疑人悔罪表现、补植复绿情节等因素,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保证了企业的正常运营。

二、以办案为重点,深入推进平安政和建设

1、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批捕各类刑事犯罪76件97人,起诉194件267人。其中,起诉涉枪涉爆、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犯罪33件37人;起诉多发性侵财犯罪20件27人,对“1.21”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7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起诉“六合彩”、开设赌场等败坏社会风气的犯罪7件18人;起诉妨害公务、寻衅滋事等扰乱公共秩序犯罪13件30人,办理了首例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加强监检衔接,起诉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

2、坚决打好禁毒攻坚战。坚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批捕涉毒犯罪15件16人,起诉17件20人;通过个案讯问、驻所谈话等方式发现并移送涉毒案件线索4条;开展涉毒案件庭审观摩警示教育,受教育公职人员40余名。联合社区戒毒康复管理站,对社区戒毒人员进行心理疏导,防止发生危害行为。开展各类禁毒宣传活动15次,发放宣传材料近700份;将职中未检“向日葵”工作室作为禁毒宣传的重要载体,开放参观学习10次;对600余名高一新生开展禁毒教育,上好“开学第一课”。

3、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一是彰显司法温度。坚持“少捕慎诉”,依法对2名涉罪未成年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措施③并开展针对性帮教,对其中1名异地涉罪未成年人,会同当地检察院进行联合帮教,考察期满后对2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办案中依法为2名涉罪未成年人指定律师,开展亲情会见2次,依法封存犯罪记录15人,最大限度减少犯罪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影响。二是落实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④。通过检校座谈、入校宣传等,促进有关部门重视并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防范未成年人被性侵问题。三是加强法治教育。落实高检院部署检察长兼任法治副校长工作,与县一中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校园法治教育模式,全年开展法治宣传、教育6次。组织西津畲族小学19名师生参观未检“向日葵”工作室,提高留守儿童防范不法侵害、远离毒品的意识。

三、以监督为主业,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1、做优刑事诉讼监督。认真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不批准逮捕9件9人、不提起公诉6件9人,监督立案1件,纠正漏捕5人,追诉漏罪5人,追诉漏犯18人;书面纠正侦查违法情形4件;严把案件证据关,针对毁林案件中存在的鉴定方法不严谨问题,督促侦查机关重新鉴定,侦查机关鉴定后主动撤案1件,从而确保了该类案件的办理质量。

2、做实刑事执行监督。一是加强监管活动监督。检察收押、出所549人次,开展帮教谈话189人次,书面纠正违法收押1件、违法拒收1件,纠正监管场所安全问题2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20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被采纳16人。二是加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入矫11次、解矫11次、集中教育3次。查阅社矫工作档案228份,抽查社矫人员手机定位139人次,严防发生脱漏管和重新犯罪。三是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核查了2017年7月以来判处财产刑的罪犯398人,督促财产刑全面依法执行。

3、做强民事行政监督。受理审判、执行、行政执法等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1件。积极开展虚假诉讼、行政执法等专项监督活动,立案审查涉嫌虚假诉讼的案件3件,行政不作为监督1件。对1起民事申诉案件,经审查认定法院判决正确,积极释法说理,促成申诉人服判息诉。持续深化公益诉讼工作,针对县自然资源局未及时撤销违规发放的证件、县环保局未及时处置固体危险废物等问题,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⑤5件,促成有关部门撤回并注销相关违规证件60本、无害化处理危险废物17.65吨,有效维护了社会公益。

四、以改革为契机,全面推动工作创新发展

1、稳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一是落地落实内设机构改革。根据省检察院的部署,结合上级指导方案和本地工作实际,采取“3+2”的机构设置模式⑥,设立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及办公室、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进一步优化职能配置。二是改善办案模式。全面实行“捕诉一体”⑦,切实提高办案效率;推进入额领导办案制度实质常态化,领导参与办案、法律监督、案件评查152件。三是严格规范办案。实行办案情况日巡查、月通报制度,开展办案流程监控58件,组织评查案件22件。

2、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一是强化检察工作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作用。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⑧,依法引导涉罪人员如实供述罪行、自愿接受处罚并提出从宽量刑建议,适用该制度办案45件65人,有效提高诉讼效率、促进社会和谐。加强侦查指导,提高退查提纲规范性和文书说理性,引导公安机关开展有效补侦50件。二是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监督活动,利用12309检察服务平台,接待律师阅卷43人次,提供电子卷宗光盘44张,着力构建新型检律关系。

3、优化社会治理方式方法。一是结合办案提出合理化建议。调研分析近年高发频发的危险驾驶犯罪、利用废旧厂房实施违法犯罪等社会问题,报送情况反映2份、社会管理类检察建议2份,为社会治理提供检察方案。二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领导接访、带案下访、信访答复⑨等制度,受理来信来访74件次,院领导接访12次,带案下访1件,均做到及时分流、办理和答复。主动将司法救助融入精准扶贫,为1名贫困的残疾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金2万元。三是推进阳光检务,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⑩3次,邀请先进劳动者、教育工作者、企业代表等45人次走进检察机关,通过参观检察品牌基地、业务功能区、召开座谈会等深入了解检察工作。依托信息化平台及时公开法律文书、程序性信息及综治诚信信息795件,通过各类媒体发布检察动态498条。

五、以教育为抓手,全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1、加强政治建设。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抓实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四项重点措施,紧贴县委部署和指导组要求逐步逐项、按时保质推进工作。压实党建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围绕新思想、重要讲话、廖俊波精神等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13次,支部“一月一主题”学习讨论12次,检察长带头上党课3次,深入凤头村、石圳村等开展主题党日活动8次。推进爱国主义教育制度化、常态化,通过组织参观红色教育基地、观看爱国主义电影、参加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激发干警爱国情怀。

2、强化履职能力。坚持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队伍建设方向。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竞赛、调研32人次,获市级以上奖项6人次。结合“业务大学习,能力大提升”专项学习活动,组织干警通过中国检察官网络学院、福建干部网络学院、新福建大讲堂、南平检察匠心讲坛等平台开展学习901人次。组织检委会委员集中学习高检院指导性案例及司法解释5次;安排青年干警列席旁听检委会案件讨论6次;引导干警使用检答网解决疑难复杂的法律业务问题11个。

3、坚持严管厚爱一是加强纪律约束。通过学习重要规定、通报典型案例、参观古元廉政文化村等开展廉政教育16次;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提醒谈话2次;开展检务督察9次,通报提醒4次。严格落实“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情况”一月一报制度,已如实报告相关情况2件。二是培育积极向上氛围。组织从检30年老干警与青年干警召开座谈会;选派一名青年业务骨干代表南平市检察机关参加援藏工作;组织开展学雷锋、公益植树、环境整治、林业执法讲座等活动。以廖俊波精神为内核编排节目参与南平市检察机关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庆文艺汇演,获得一致好评。

一年来,我院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落实重要案件报备工作,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生态检察工作情况,及时报告检察改革相关工作。认真落实人大代表定向联络制度,结合检察人员八小时外监督、平安“三率”提升工作,主动走访、联络人大代表征求意见90人次。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庭审、参与检察开放日等活动,认真听取并办理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还不平衡不充分,在服务中心工作、参与平安建设方面还有差距;二是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做得还不够实,效果还不够好;三是运用政治智慧、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开展工作的能力还有待提升;四是人才培养尚待加强,专家型人才和业务尖子缺乏,人才难进、人才难留问题仍然存在。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下大力气予以解决。

2020年主要任务

2020年,我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把握“落实、稳进、提升”工作总基调,全面深化各项检察工作,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展现检察担当。

1、主动作为,在服务大局中展现新担当。始终聚焦大局、服务大局,立足检察职能积极作为。持续有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功夫。完善监检衔接配合机制,在反腐败斗争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涉毒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校园安全犯罪,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系统做好司法办案、权益维护、犯罪预防等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结合办案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努力做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2、奋勇争先,在强化监督中展现新业绩。把握“落实”这一重心,持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有关制度落地,大力加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实现“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进一步强化人权司法保障。下大力气补齐法律监督短板,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加强专业化办案组织建设,构建既充分授权又加强监督制约的检察权运行机制。

3、党建引领,在从严治检中展现新面貌。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进一步抓紧抓实党的政治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检察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实现履职能力现代化。推进高质量高标准业务培训培养专业能力、培育专业精神。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进一步规范执法活动,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院将坚定信心、忠诚履职、砥砺前行,为建设新时代秀美新政和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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